锂电池运输有哪些特殊规定?
一、特殊规定310
特别规定230中明确规定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.3试验可交付运输,但实际上,在满足特殊规定310的前提下,回收、废弃、损坏、试生产的锂电池可免除试验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第一类豁免:用于的锂电池试生产不到100个锂电池和运输
前提:①包装需符合P910或LP905;②运输文件应注明:Transport in accordance with special provision310”。
2. 第二类豁免:锂电池损坏或残留
前提:①满足特殊规定376;②包装需符合P908或LP904。
3. 第三类豁免:处置或回收锂电池的前提:①377符合特殊规定;②包装需符合P909。
二、特殊规定376
一方面,由于电池本身已经使用或运输损坏或无 如果经常使用 UN38.3另一方面,这类电池在过程中,爆炸、起火等安全风险也很高,因此,UN TDG规定这类电池可以在满足376的条件下免除UN38.3。
在实施376特殊规定时,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UN编码:此类电池按3090、3091、3480或3481运输;
2、包装选择:根据电池的危险程度,可分为两类:① 危险电池(易快速解体、危险反应或着火等):P911或LP906,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替代包装;② 低风险电池:P908 或LP904;
3、包装标记(Mark):在运输名称(PSN)后面加上“DAMAGED/DEFFECTIVE”;
4、运输文件:应注明Transport in accordance with special provision376”。
5、主管当局批准:如可行,运输时应随主管当局批准。